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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动态
学习“挑山工”,争做急先锋 
“学习强国”全民学习在我校蔚然成风 
乡饮中心学校举行中考百日誓师大会 
实施和美教育  创建文明校园 
实施和美教育  创建幸福学校 
齐抓共管,营造创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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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手册
 
 
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
二0一七年二月
 
 
目录 

学校办学思想………………………………………………………… 1
和美教育基本构想…………………………………………………… 2
学校章程………………………………………………………………12
校务委员会章程………………………………………………………22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25
学术委员会规程………………………………………………………29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33
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35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39
学校会议制度…………………………………………………………40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41
教职工工作制度………………………………………………………45
教师教学工作常规条例………………………………………………46
班主任工作常规条例…………………………………………………48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49
领导干部考评方案……………………………………………………52
中层部门考评方案……………………………………………………53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54
教师考评方案…………………………………………………………58
班主任考评方案………………………………………………………65
教研组考核方案………………………………………………………70
备课组考评方案………………………………………………………72
 
 
 
 
 
学校办学思想
 
办学理想
把学校办成教师和学生向往的地方
办学理念
核心理念:人本、个性、和美
校    训:正心至和,励行尚美
校    风:和谐 尚美
教    风:和悦 立美
学    风:和乐 共美
办学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制度、专家治校、质量立校
民主理校、宣传扬校、激励推进
管理运行机制
制度、活动引导、典型引路、评价引行、改革引深
教育原则
和而不同,美美与共
教学原则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学生培养原则
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丰富多彩的人
校园激励语
今日我以十中为荣,明日十中以我为荣
管理干部工作准则
博学、兼听、躬行
管理干部“六步执行工作法”
科学计划、周密部署,跟上督促、靠上指导,及时评价、不断总结
教师工作准则
坚守、责任、改变

 
 
和美教育基本构想
一、和美教育内涵
    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了人的和谐发展,和美教育通过整合、协调各种教育资源,营造舒心、愉悦、适宜的教育氛围与环境,在师生的快乐学习与共同成长中,发现美、认识美、体验美、创造美。它是一种以尊重、理解、赏识、激励为核心,用真知真爱奠基和美人生的学校教育。
(一)核心理念:人本 个性 和美
人本,即以人为本,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尊重、互信和支持,强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个性,即学校办学有特色、教师教学有特点、学生发展有特长;和美,即和谐美好。打造和美校园,把学校办成学生和教师向往的地方。
(二)和美校训:正心至和,励行尚美
“正心至和,励行尚美”,即端正心性,滋养心灵;建德修行,求真尚美。用“正心”追求“和”的高境界,以“励行”养成“美”的日常行为,和美做人,踏实做事,快乐体验,和谐成长。
(三)和美风尚
1.校风——和谐 尚美
“和谐”系指结构的协调,即事物按照规律协调运转达到的状态;创造适合师生发展的宽松愉悦、协调融洽的良好教育生态,共沐阳光,良性发展。“尚美”中的“尚”,即尊崇、注重、追求之意,“美”蕴涵着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等丰富的内容;“尚美”是“和美教育”的文化追求,即全体师生对心灵、语言、行为、环境之美的崇尚与追求;“尚美”不仅是人的天性,更是一种高尚的人生境界,系指在达到良好状态的前提下,用审美的眼光和创美的方法去培养“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人才,一切朝美好、美满的境界去追求。
2.教风——和悦 立美
“和悦”系指教师要在学生面前体现爱心耐心,和颜悦色,笑容常开,有阳光般的心态,有让每一个孩子梦想花开的美好情怀。“立美”系指教师要有榜样示范意识,树立美好形象,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关爱每一个学生,时时处处成为学生美好品行的领者,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态势润泽孩子的美好心灵和言行。
3.学风——和乐 共美
“和乐”体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的理念,指学生和睦相处、乐观开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共美”指学生在和谐发展、各美其美的基础上,有美美与共的大情怀,互相学习、互相包容、共同创美、共享和美。
(四)和美激励语:今日我以十中为荣,明日十中以我为荣
二、和美教育目标
(一)和乐致美,以美成人,培养和美少年
培养具有良好审美情趣的品德优、身心健康、素质全方面的少年儿童,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自律,学会创造。
(二)和馨致美,以美育人,培养和美教师
和美教师是指在思想品德与教书育人技艺方面不断加强修养的艺精德美、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和美教师要求具有敬业爱生、学识渊博、风格独特的品格。
(三)和谐致美,以美立校,打造和美校园
和谐是一种人文环境,在诚信友爱、和睦相处、充满活力的人际环境中,所有的人都得到尊重和呵护,校园的每一寸地方都洒满灿烂的人文之光。打造和美校园,即把学校办成学生和教师向往的地方。
三、和美教育原则
1.人本性原则: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教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及个性等全方面、健康、和谐发展,终把学生培养成“完整的人”。
2.主体性原则:在教育工作中,正确处理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与创造性。
3.和谐性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教与学的和谐,各种教学活动之间的和谐,课内与课外的和谐,教育目标、内容与方法的和谐,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等等。
4.尚美性原则:教师要按照美的规律,激发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兴趣,发挥美育在联系德育、智育、体育、劳育、心育的纽带作用,使学生求真知,明真理,树美德,健美体。
5.激励性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正面教育,激励学生前进,创设让学生体验成功的舞台。实行“无错原则”,允许学生失误,科学地引导学生克服失误,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激发其上进心,让每一个学生都在激励中得到持续性的发展。
6.创新性原则:通过优化教育教学过程,采用多种教育教学手段,鼓励学生“敢为天下先”,敢于提出与众不同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见解、新结论、新操作程序等,实现教育创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人格和创新能力。
四、和美教育策略
(一)和美管理——人本化和合文化
和美管理是指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的自然、社会属性,注重人的发展需求,和谐圆融、和睦融洽、合作融合的学校管理。它是一种刚柔并济、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管理,着眼于从文化上引 领、从制度上规范、从评价上激励、从人格上凝聚。其实施要点为:
1.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信念;
2.秉承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
3.营建积极向上的和美文化;
4.建立科学民主的和美制度;
5.筑造安定有序的和谐环境;
6.增强校家同创的合力意识。
学校结合“我的校园我的家”等系列活动,着力构建如下五方面人际关系的和美。
和美的班子关系:学校班子成员之间信念一致,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公正无私,在工作中相互理解、支持、配合,能独当一面,敢于负责,能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和美的干群关系: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目标明确、方向一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形成层级分明、职责明确、政令畅通、工作到位、优势互补、勤政高 效的学校管理格局。
和美的同事关系:教职工之间能坦诚相处,友善相待,不计个人恩怨,不去搬弄是非,工作主动热情,注意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无私奉献、创新争优的团队精神。
和美的师生关系:教师在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人格,形成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合作学习、教学相长、知识同构的民主平等的教育氛围。
和美的生生关系:学生之间相处有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有良好的交往习惯,关心他人,助人为乐,诚恳待人,团结友爱,养成尊重他人、服从大局的良好习惯。
(二)和美课程——生本化课程文化
和美课程是指以“让学生在乐学乐做中和谐发展,在体验成功中快乐成长”为指导思想构建起来的校本课程体系,是国家课程校本化、学校课程生本化、学生活动课程化“三化一体”,体现学校个性的多元化课程。
1.国家(地方)课程校本化,打好成长底色
在开齐、开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基础上,采取拓展补充、深化探究、优化整合等方式,将国家(地方)课程校本化。
2.七彩“1+1”课程,张扬多彩个性
面对学生性格、兴趣、个性各异的每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实施七彩“1+1”工程,开发校本课程。“1+1”指的是:实施“1加1”工程,开发校本课程——每位教师除教学本专业的一门课程之外,再根据个人专长申报开发一门校本课程;采取“1选1”措施,实施校本课程——全校每一名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特长,每学期至少选择一门自己喜欢的校本课程进行学习;搭建“1展1”舞台,评价校本课程——每位同学至少在四大节,即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中展示一项校本课程所学技能。为有效评价七彩“1+1”课程的实施情况,采用“评语+等级”的多元评价系统,从教师、学生、课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到评价取向发展化、评价过程动态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
“七彩”指的是校本课程涉及红色德育、橙色体育、黄色乡土、蓝色心理、绿色科技、青色语言、紫色艺术七大领域。七大领域绘就七色彩虹,点亮孩子们的七彩童心,成就孩子们的七彩生活。
红色德育——滋润心灵,温润和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育渗透于教育的点点滴滴,滋润孩子的心灵,让他们的爱更浓,情更深。
橙色体育——享受运动,享受健康。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足球、篮球、花样跳绳、呼啦圈等绿色课程增强了学生体质,丰富了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围棋、跳棋等棋类运动则让孩子们在静心凝神中锻炼耐力,锤炼身心,开发智力。
黄色乡土——传承文化,情系中华。乡土文化是校本课程资源开发的一片沃土,它凝结着厚重的历史,传承着经典文化,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学校立足乡饮酒礼文化、美食“四八”文化、“粉皮”文化、龚邱文化、蟋蟀文化、忠孝文化等,开发校本课程,激发学生的自豪感。建设生物园,开设种植养殖课程,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
蓝色心理——健全人格,和谐发展。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健康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校本课程编撰,加强对班主任心理辅导的培训,规范学校健康教育课,并进一步完善“阳光地带”心理咨询室建设,培养学生理解、宽容、合作、互助的品质,帮助他们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塑造学生的美好心灵。
绿色科技——动手动脑,创意无限。创新是人类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开设《科技之光》、《电脑绘画》、《七巧板》、《趣味数学》、航空航模等课程,让孩子的动手动脑能力提高,激起心中无限创意。
青色语言——读说赏思,情趣万千。实施海量阅读,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开设《英语角》、《经典诵读》、《古诗文过级》等课程让孩子拓宽视野,丰厚底蕴,积累语言,运用语言。开设《金话筒》让孩子敢说、会说、说好。
紫青艺术——吹拉弹唱,妙笔绘美。让歌声扬,舞姿飘,器乐鸣,表演畅,孩子们跟随音乐的引导,在曼妙的音乐天地里飞翔。开设素描、橡皮泥手工、蛋壳画、漫画故事,开设铅笔字、钢笔字、毛笔字书法课程。
3.缤纷节日课程,播撒和美种子
(1)中国传统节日。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个节日都渗透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代代相传的精神文化遗产,更是儿童宝贵的课程资源。学校结合中国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开发节日习俗、节日传说、节日诵诗等课程,领学生了解传统文化,传承经典。
(2)学校文化节日。学校每年四季分别设立四大文化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春夏秋冬,孩子们都会迎来一个属于他们的节日,找到展示自我的舞台。每个节日,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每项活动力求班班参与、人人参加,尽情展示。
4.多彩活动课程,点亮学生心灯
建立和完善“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发挥家长、社会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形成具特色的“四化”活动模式:一是养成教育常规化,二是主题教育系列化,三是专题教育制度化,四是教育形式多样化。
(1)每日习惯养成课程——伴我快乐成长。
学校根据学生在校一日生活,总结十个和美好习惯,并纳入班级管理,作为和美班级的评价标准,开展“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活动。
(2)每月主题活动课程——发展学生情 商。
把跟学生贴近的、感兴趣的事,组成系列化的德育活动,放到一年十二个月之中,做到月月有主题,活动系列化。每月月初确定活动方案,月底展示评价。如:一月,与传统同行,学会继承;二月,与礼仪同行,学会孝悌;三月,与雷锋同行,学会助人;学会四月,与运动同行,学会健美;五月,与亲情同行,学会感恩;六月,与责任同行,学会进取;七月,与安全同行,学会珍爱;八月,与诚信同行,学会自立;九月,与养成同行,学会规则;十月,与爱国同行,学会学习;十一月,与经典同行,学会读书;十二月与友善同行,学会爱人。一系列的主题活动,通过不同年级的重复练习,螺旋式上升。经过九年的巩固,学生的情绪、情感、意志等方面的品质都得到了发展和提高。
(3)每学期实践活动课程——点燃创新火花。
以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 点,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在探究和实践过程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4)每学年社团活动课程——助推学生专长。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方面提高学生素质。每学年,通过五彩缤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能力与发挥创造力的舞台。
5.隆重礼仪课程,擦亮和美日子
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少先队建队日举行入队仪式,每一个孩子过生日班级举行生日诵诗,开学时举行开学典礼……隆重的礼仪课程,让孩子们的每一天都不同寻常。
(三)和美课堂——生命化课堂文化
美是智慧的源泉,课堂教学要回归以学生为本,关注生命,要让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享受学习的过程,让学习成为一件幸福的事情。和美课堂是指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中进行审美体验,促进学生的基本素质和个性品质得到和美发展的课堂。
改进课堂组织形式,建立《自主合作学习规范》,组建学习小组,培养合作技能,做好小组评价,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享受知识收获带来的愉悦和成功体验。
学校成立和美课堂研究小组,引导教师从“教学目标和谐美”、“教学内容形象美”、“教学结构组织美”、“教学方法艺术美”、“教学过程创造美”等方面设计和组织教学。围绕“五和五美”(即教学目标之和、师生关系之和、学导互动之和、过程环节之和、共性个性之和;仪态语言之美、情境展示之美、教学内容之美、课堂节奏之美、教学效果之美)等方面制定《和美课堂标准》,通过开展“和美课堂论坛”等形式不断完善。
(四)和美德育——生态化德育文化
和美德育是指通过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及开展有益的德育活动,欣赏、善待和发展每个人,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如阳光春风般的品行教育,它是一种充满理解、管放结合的无痕教育。
1.树立一个理念:全员全程全方面的四维生态德育。
积极探索和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让每一位教师成为学生的导师,让每一位学生“人生前程有人指,求学途中有人带,生活困难有人帮,成长路上有人爱”。
结合学生生活实际,精心设计德育活动,引导学生进行道德实践,寓德育于生动形象之中,寓德育于情感波涛之中,寓德育于娱乐欢愉之中,寓德育于实践体验之中,引导学生按照美的规律进行自我完善,受到美的教育,彰显美的个性,实践美的行为。
2.实现一个目标:学会做人。学会做人是教育的目的和根本。为培养中小学生健全的人格,小学以十条和美好习惯为内容,开展“好习惯早养成”争星达标活动;初中三年六个学期分阶段、有重 点地依次开展“重养成、负责任、懂感恩、有爱心、讲诚信、能自信”主题教育活动。
3.抓好一个杠杆:评价。通过发放“七彩和美卡”的激励性评价评选“和美少年”。“红、橙、蓝、绿、青、棕、紫”七色卡片,分别命名为“言行文明卡、阳光体育卡、和谐交往卡、勤思好学卡、书香悦读卡、自理自律卡、才艺发展卡”,用于对学生个体在校内外学习、生活、交往等各方面表现的评价,以此激励和促进学生全方面健康发展。
4.实施六大行动:主题教育、学科渗透、家校共育、文化浸润、阳光心理、感悟自然。
(五)和美班级——自主化班级文化
1.和美班集体的基本内涵
和美班集体是一个民主、平等、相互理解、相互进取的班集体,是以学生为主体,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导向的精神家园;是个性获得全方面发展,充分展示生命价值的平台;是全体学生在班集体的各种教育活动中,学生主动学习、主体实践、合作探究,不断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价值的学习共同体。
2.和美班集体的建设
(1)和美班集体要有积极向上的目标和共同憧憬的愿景。
班主任应结合本班的实际,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分阶段、分学段来制定出各自具有积极价值意义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共同憧憬的美好愿景,制定出班级积极奋斗的共同目标。
(2)和美班集体要形成自主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各班集体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发挥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一套自主管理的制度,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身完善。通过校级、班级和学生自我监督三级文明监督岗制度,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校级文明监督岗”实行全天定岗定位定人校园自主管理,主要任务是对全校学生的一日常规进行监督、纠正、检查考核。“班级文明监督岗”对班级进行自我管理,主要对班级的一日常规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管理。学生自我监督主要是让学生每天对自身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生活规范等进行自查自省。
(3)和美班集体要有融洽互进的人际关系。
班级集体中的人际关系包括师生、生生、师师关系。建设一种融洽互进的新型人际关系,人际之间既能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又能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4)和美班集体要有健康的班级舆论。
积极健康的班级舆论是班集体不成文的言行规范,也是形成和发展班集体凝聚力的主要途径,班主任应在充分理解、尊重学生文化的基础上来思考、调整、领策略,促使班级集体舆论趋于更积极、更健康、更有利于学生与集体的发展。
(5)和美班集体要形成自己的班级特色。
一个班集体如果有了特色,就能独树一帜,就能有生命力,就能形成具有特色的班风和学风,甚者感染到全校。班主任要以班级自主项目建设推动特色班级的形成。
(6)和美班集体要促进每个学生自主成长。
引导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袋,记载成长的“故事”,展示成果、描述学习与发展的过程、对自身发展水平进行评估。
(六)和美校园——人文化校园文化
和美校园是一种以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模式,是以校园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方面、自由、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学校教育各子系统及各要素间的协调运转,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教育合力,是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
努力通过打造“三风”,即园林风格、书院风范、名校风采,建设“三园”,即探索求知的学园、生动活泼的乐园、充满亲情的家园,践行“和美”学校文化。
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设春华园、秋实园、岁寒园、广玉园、比学园、守园、亲园、憩园等园区。打造校园标识文化,处处体现“和美”理念。实施读书成长工程,丰富师生的文化底蕴,积极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坚持围绕“质量•特色•文化”三个关键词,利用3-5年的时间,把学校打造成为宁阳名校,泰安市特色鲜明学校,山东省知名学校。
五、和美教育成果
(一)理论层面
探索建构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特色化教育模式——和美教育体系。
(二)实践层面
1.育人:和美学生——学生全方面发展,发展有特长,一生一长;
2.促教:和美教师——教师专业成长,教学有风格,一师一格;
3.名校:和美学校——学校加快发展,办学有特色,一校一品。
六、保障措施与评价体系
(一)保障措施
在社区资源上,创设良好的办学大环境。学校成立家长学校,积极探讨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对子女成长的积极影响,探讨如何提高家长素质,更好地指导子女成长,形成家校合力。学校与社区及周边和谐关系的创建也是“和美校园”建设的重要方面。探讨学校与社区、公安交警等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德育基地、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教育功能,营造立体的育人体系。
在组织领导上,成立课题领导组、工作组,明确职责,扎实工作。“只有经过思维的撞击,才能迸发出智慧的火花”。开设和美教育发展工作室,开展和美教育发展论坛,让每一位和美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得到激发,智慧得以集纳。统一协调学校德育、教学、后勤等部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各个学科和美教育教学实践,有机整合和美教育资源,提炼各个部门在和美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全方面推动和美教育理念的内涵不断丰润,外延不断扩展,品牌不断提升。
在管理体制上,结合“和美教育”精神,出台更多更好的制度,对不能适应改革需要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二)评价体系
采用实证型研究,从“和美教育”的六大实施策略入手,分别设计调查问卷,测试实验前、实验后的实验对象变化,归因出“和美教育”这一教育方略的成效。同时结合课题研究,利用课题成果来检测“和美教育”各个子项目的实验效果,佐证实验的总体效能。
 
学校章程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全方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方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加强对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监督与管理,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条 学校名称: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宁阳县乡饮乡政府驻地西首;邮编:271403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隶属于宁阳县教育局,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办学特色:实施和美教育
探索和美文化管理。“和”是和谐,“美”是“美好”,和美指通过整合、协调各种教育资源,营造舒心、愉悦、适宜的教育环境,让师生快乐学习与共同成长中发现美、体验美、创造美。教育的真谛是人文关怀、心灵沟通、生命互动和精神感召。以“和谐共同体,和美一家人”为共同愿景,以“把学校办成教师和学生向往的地方”的办学理想,坚持“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教育原则,精心打造学校和美文化。
第六条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建设好的乡村学校的办学目标。
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宁阳县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全方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外代表学校。在校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长按规定有决策权,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领导决策机构
(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部分部门的负责人和选出的教师代表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二)党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方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把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重要任务,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 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
(三)行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中层正副职人员和其他有关处室、组负责人参加,讨论实施校委会决定的工作。
第九条 执行机构
(一)校务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信息,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的决策。学校建立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受党组织领导,对学生进行教育,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课程实施中心:负责学校的课程实施、研发工作,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常规,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四)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学校教师专业成长,教师培训及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五)教学资源中心:维护好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依据办学条件标准和需要配备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六)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理好财,严格制度,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第十条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受校长委托,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副校长要起到校长参谋、助手作用;学校部门负责人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者,应协助副校长抓好管理。推行部门学月自主项目建设,提高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 监督机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公众媒体的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第三章 教职员工
第十二条 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一)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逐步实施结构工资制,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二)从教学常规、育人质量、教学质量、教师发展等方面考评教师,考评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做为教师年度考核优、评优、晋级、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三)和馨致美,以美育人,培养和美教师。
1.用爱心激励教师。每学年开展“美教师”评选,举办一次“我的教育故事”评选活动,鼓励教师用爱造句。
 2.用书籍滋养教师。每月开展一次《百家讲坛》活动,每年举办一届读书节。
3.用专业领教师。为教师创造了更多外出学习、讲学、参赛的机会,注重教研组建设,开展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搭建成长平台.
4.用特色创新教师。鼓励教师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搭建教学“特色新秀——特色教师——特色名师”的成长梯队。
第十三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教师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教育、批评,直至解聘;
(二)全方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学校教师要以“热爱教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务实、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努力方向,全方面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方面发展。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对教师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学校通过对教职工的工作评估推进学校内部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奖惩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十七条 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与任务: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构建学生正确的认知结构,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和谐统一。
第十八条 德育工作: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以课程形式整合学校全部德育工作和活动。
1.落实每月主题活动课程。首先确定学期教育主题。小学五年制一年级至五年级学期教育主题依次为:有规矩,能自理;懂是非,明礼仪;能避险,乐健体;爱读书,勤思疑;正举止,重友谊。初中三年制初一至初三学期教育主题依次为:重养成,负责任;懂感恩,有爱心;讲诚信,能自信。初中四年制初一至初四学期教育主题依次为:重养成,负责任;知荣辱,尚礼仪;懂感恩,有爱心;讲诚信,能自信。其次把跟学生贴近的、感兴趣的事,组成系列化的德育活动,放到一年十二个月之中,做到月月有主题,活动系列化:一月,和而不同,传承之美;二月,和颜悦色,礼仪之美;三月,和则无寡,助人之美;四月,和顺于身,强健之美;五月,和以为贵,亲情之美;六月,和力担当,责任之美;七月,和平共处,平安之美;八月,和善待人,诚信之美;九月,和洽交往,规则之美;十月,和乐学习,进取之美;十一月,和光同尘,悦读之美;十二月,和风细雨,仁爱之美。
2.坚持每日习惯养成课程。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以“积微善,成大德”为核心理念,坚持传统文化日常规:每日一誓——誓言、班级公约等;每日一恩——读感恩词;每日一礼——鞠躬礼、少队礼等;每日一做——日断一恶,日行一善;每日一记——成长日记、班级日志;每日一读——弟子规;每日一行——与弟子规对应的日常规;每日一评——评价表。
(二)创新学生评价形式。
实施“七彩和美卡”激励性评价。“红、橙、蓝、绿、青、棕、紫”七色卡片,分别命名为“言行文明卡、阳光体育卡、和谐交往卡、勤思好学卡、书香悦读卡、自理自律卡、才艺发展卡”,用于对学生个体在校内外学习、生活、交往等各方面表现的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为学生记载成长的“故事”。
(三)深入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努力探索由班级管理走向班级建设,让学生学会在一个集体内学习和生活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
第十九条 教学工作: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搞好科际间学科渗透,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采取拓展补充、深化探究、优化整合等方式,将国家(地方)课程校本化。实施七彩“1+1”课程,张扬多彩个性。“七彩”指的是校本课程涉及红色德育、橙色体育、黄色乡土、蓝色心理、绿色科技、青色语言、紫色艺术七大领域。“1+1”指的是:实施“1加1”工程,开发校本课程——每位教师除教学本专业的一门课程之外,再根据个人专长申报开发一门校本课程;采取“1选1”措施,实施校本课程——全校每一名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特长,每学期至少选择一门自己喜欢的校本课程进行学习;搭建“1展1”舞台,评价校本课程——每位同学至少在四大节,即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中展示一项校本课程所学技能,评价校本课程的实施效果。
(二)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师生的情感交流。孩子先于内容,爱先于一切。教育存在于人与人心灵距离短的时刻,存在于无言的感动之中。要体察每个孩子每天的状态,要读懂孩子。实施后三分之一学生关爱行动。
(三)积极探索课堂改革。构建符合实际的以“深度学习、深度讨论、深度展示、深度训练”为特征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学习效率。努力打造和美互助课堂,师徒结对,让兵教兵、兵带兵、兵练兵、兵强兵。
(四)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十条 体卫艺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抓好体育课、大课间、眼保健操、阳光体育活动、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以阳光体育1小时为基础,以“2+1+3”模式为抓手,大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和球类、田径等运动。以体育艺术“2+1”项目为抓手,发展学生艺体特长。办好美术、书法、音乐类社团。统一调配时间,确保活动实施。鼓励教师阳光健身,丰富教师课余生活,增进部门之间的合作。
二十一条 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抓好科研课题的实践。通过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形成浓厚的教研学术氛围和鲜明的学科教学流派。
二十二条 安全工作:学校加强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演练,培养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十三条 校园环境:努力打造园林风格、书院风范、名校风采,让学校成为探索求知的学园、生动活泼的乐园、充满亲情的家园。建设生物园,划分植物区、动物区、学生实践活动区、学生成果展示区等,加强了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和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提供一个和谐的大自然环境。
第五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力和义务
二十四条 本校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益:
(一)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二)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业。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五条 本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关心班集体建设,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参加各种竞赛,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三)学生要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为努力方向,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十六条 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权利有:
(一)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的权利;
(二)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向学校反映家长意见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二十七条 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
(一)末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其才成年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依法行使监护权;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
第六章  学校、家庭与社区
二十八条 学校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班级相应建立家长委员会。
二十九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家长不能无故缺席,要主动参与家长学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定期进行校访,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不断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现和就读情况。家长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出谋献策,并尽可能地在精神上和物力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全方面推广小学家长义工助学制度,家长进入学校,进入课堂,担任班主任助理和一班长。
第三十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学校有计划地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家长应主动配合校方监督子女在校认真学习,确保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学业任务,成为合格的中小学毕业生。
第三十一条 学生离校期间,家长要在政治思想、学习、交友方面关心子女。家长要和睦相处,保证学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十二条 学校作为社区的组成成员,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学区内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十三条 学校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三十四条 依靠居委会、村社、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确保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果。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要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房屋、土地资源、财产受法律保护,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移作他用。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保持校舍完好,不得使用危房。学校聘用专人负责校舍、财产的管理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按照校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 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行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四十条 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四十一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校、并校或停办时,学校应该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的方案,接受上级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宁阳县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讨论同意,并报宁阳县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四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执行中的解释权属学校校务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宁阳县教育局核准之日起施行。
 
校务委员会章程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章  性质与宗旨
二条  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三章  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讨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案,重 点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三)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四)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五)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六)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第四章  委员组成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七条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
(一)校务委员会主要由学校领导、部分部门的负责人和选出的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
(二)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学校领导指校长、书记、副校长等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三)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务委员会可设若干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四)校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要兼顾有丰富治校、治学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五)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而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委员的权利
(一)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二)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三)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四)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五)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九条  委员的义务
(一)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主动收集、整理和提出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三)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四)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校、教师及学生的切身利益。
(五)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一)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二)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副校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三)校务委员会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四)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校务委员会讨论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其方案应暂缓执行,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
(五)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六)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必要时可以邀请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校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校务办公室,依据校务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开展工作。每次开会前校务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的起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本《章程》(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章程》正式文本形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三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校长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  教代会接受校党总支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  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章  职  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七条  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建议。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如仍有不同意见,由校党总支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按年级组、处室为选举小组,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本选举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选举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组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一般应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20%~35%。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其中教师不少于60%,中层以上干部不超过25%,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按若干选举小组,分别组成代表组,并推选组长一人。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人的询问。
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学习,不断地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建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校党总支、校长室、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教代会应当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人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  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精干的临时性专门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十八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  教代会和工会
第十九条  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它承担以下工作: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代会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提案处理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
(五)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正当权益;
(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十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本校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为有效。
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乡饮中心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学术委员会规程
借鉴《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促进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条  学校探索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课程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专家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四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五条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依据本规程,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或者通过学校章程,具体明确学术委员会组成、职责,以及委员的产生程序、增补办法,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其他本规程未尽事宜。
二章  组成规则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7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副校级以上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各部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 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长不超过2届。
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可以就课程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应当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邀委员根据学校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科学研究、学术评价、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的地方、校本课程;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学校教师职务评定、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五)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十六条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 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推 荐各级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合作办学,对外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应当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认定。专家组的认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的,学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复议,必要的可以举行听证。
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运行制度
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责。
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二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二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二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方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有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校长应当做出说明。
第五章  附  则
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学校全体同学的根本利益。学生代表大会由学校党支部直接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学校学生成长中心、团委及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指导。
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上民主的体现,是辅助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对学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高权力机构。
二、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
1.审查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及职务;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
5.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班级人数的10%到15%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一次,在3月份举行。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举行。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四)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
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对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称职的学干部进行罢免。
2.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活动。
3.对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义务的修改。
(五)学生代表的义务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宣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认真执行学生守则,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校风。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活泼的各种科技、公益、文体等活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4.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全体同学的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
5.关心同学,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
6.及时反映同学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7.加强同兄弟学校的联系和友谊。
(六)学生代表大会的机构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利,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组成。
 
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条  我校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长委员会),名称定为“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家长委员会”。
三条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全方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应为家长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应制订组织章程,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常务委员和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
第七条  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2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新生入学后2周内,召开头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参加家长代表大会。
第八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九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十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第四章  会  议
第十六条  每学年头一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协助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在学校协助下,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和副主任、秘书长等人选。
第十七条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八条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九条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 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二十条  家长委员会为办理日常业务需要工作人员,由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聘任。
二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委员会应加强指导和管理。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其情节轻重,责令纠正。
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要对推动和实施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二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于每届家长代表大会开会后三十日内,应将组织章程、选举办法、财务处理办法、组织运作办法等、会议纪录及会务人员名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发展规划,重大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教职工奖惩,职称评聘,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2.议事规则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党政工团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工团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3.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学校党政工团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4.党政工团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主持,党政工团领导均出席,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5.决定重大事项的联席会议至少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参与才能召开。
6.召开联席会议之前,应将会议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7.对分歧意见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由校长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8.在联席会议讨论决策中,如对议题有不同的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9.校长根据联席会议作出决议,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分副职及其中层干部具体落实。
10.党政工团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事无巨细地任何事项都依赖联席会议集中研究决定,但实施工作中,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联席会议复议。
1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1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策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存档,需要教育局领导和机关掌握的,要及时送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学校会议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讨论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决定学校发展方向。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二、校委会
视具体情况召开由校务委员参加的校委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三、行政办公会
学校每周五上午第四节召开行政办公会,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副校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策划本周工作,协调急需解决的工作。
四、周前会
以部门为单位每周五下午学生离开后召开,由部门主任主持,分管校长参加,通报上周各类检查结果及工作完成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交流读书心得。
五、教研会
每周周二(三)下午实施“三级教研活动”(即常规教研、专题教研和主题教研活动)。常规教研由备课组组织,单周进行一次,主要围绕教材和课标,针对教学的知识点和能力点、预习学案的内容设计、课堂教案实施、限时作业的内容设计进行研讨,突出一个“实”字;专题教研由各教研组组织,双周进行,主要是针对在预习、课堂、作业三环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诊断,突出一个“专”字。
六、班主任例会
1.学管处每周五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班主任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学管处负责人反馈班级评价结果,安排本周重 点工作。可与周前会合并召开。
2.学管处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培训或经验交流会,分管校长参加。
七、学生会
分初中、小学两个学部召开的学生会,由学管处每学期组织召开两次,分管校长参加,总结学生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八、班会
每周一次,由班主任主持,学管处检查。
九、家长会
春季、秋季各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通报学校学生情况。
十、全体教职工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校务办组织。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教职工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全乡考勤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迟到、早退
(一)教职工每天上午下午二次签到二次签退,不许代签。签到离校时间以部门根据春秋季和夏季调整公布后的时间为准。凡到点不能按时签到且未请假,时间不超10分钟,视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时间超10分钟,视为旷工。                          
(二)迟到早退以次数记。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
二、病假规定
(一)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须办理请假手续,如因急病不能事先请假时,须委托他人代为请假,并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不需住院治疗请病假超过2天的,须持乡级以上医院机构的证明、病历及单据,超过5天的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单据,不能提供相应手续者按事假对待。小病大养,无病呻吟者,按旷工论处。
(二)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具体事宜
1.对于教职工患脑中风后遗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等重大疾病中任意一种的,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确需要长期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其工资待遇不变。
2.病假工资每月按22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并报上级部门。
4.病愈归岗工作后,一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再请病假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一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请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工作人员因公负伤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6.因病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三、事假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寒暑假)中进行。
2.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本人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每天按8课时计算。
3.如因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先电话请假,1天内办理好补假手续。
4.教师外出面授、培训、考试,须持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并调好课。只记录统计,不计假,超期不归或假冒面授学习之名请假却又未参加或完全参加者,按旷工论处。
5.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住院治疗而只有本人照顾的,可按实际住院治疗天数准假,一周之内按病假处理,超出一周的按事假处理。
6.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前由本人自行调好课,自行协调安排好自己所分担的工作。出现误课由请假人负责,按旷工的二倍论处。
7.教职工请假在一天内,由部门主任审批;两天内,由副校长审批;两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的报校委会讨论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经教办审批。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每天扣50元。
3.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四、旷工
1.一月之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每旷工一天,扣除本人工资的1/22。旷工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解除合同。
五、婚假
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可给予10个工作日的婚假。
六、女职工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为5个月,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2.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婴儿一周岁以内,女职工每天可安排2小时哺乳时间。
七、丧假
(一)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二)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八、其它说明
1.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班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2.在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学年的各种评优树先,累计超过30天的,不再参与当年职称评聘。
3.无论病假、事假、旷工,每缺席一天扣除乡镇补贴的1/22。
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考勤规定。学校成立监察室,不定期抽查部门考勤情况。
5.学校每周一在公示栏公示上周考勤及累计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及扣款情况上报教办。
6.本规定已经教代会通过,即日起执行。
 
教职工工作制度
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依赖于每位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实际行为符合学校的要求与期望;每位教师都应时刻谨记自己的言行代表学校形象,在任何地点、时间,都应该注意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1.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法规范,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须按规定参加每周举行升降国 旗仪式,仪式上教师要严肃认真,面向国 旗肃立,行注目礼,不准讲话、走动,不要左顾右盼,做好学生的表率。
3.教职工须按规定参加各种学习、会议、活动,按要求做好准备,按定的区域就坐,会场上要振着精神,不打瞌睡、不窃窃私语、不准吸烟、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严肃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整洁有序。不带小孩(特殊情况带小孩进会场,但要哄好小孩,做到不说话,保证不影响会议质量),不接待来客、家长。学习、会议请假须由学校负责人批准,并填写请假单。
4.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在办公室内高声谈天、闲聊,不上网聊天、不观看影视,不打游戏、不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周围教师办公。
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主动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以学校大局为重,正确对待自己。教师之间要相互协作,不随意议论其他教师,不得否定、贬低或诋毁其他教师,严禁误导或串联其他老师不认真负责教学的言行,尤其是在对学生中途更换教师的时候,应当客观评定前授课老师的不足。
6.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管理教育学生耐心细致,循循善诱、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不歧视差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有意置学生于尴尬窘迫的境地,不把学生赶出教室或长时间在教室内站立。教师找学生个别谈话应在办公室,禁止男教师找女生在寝室个别谈话。
7.教师接待学生家长做到不失礼、不失言、不失态,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8.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和在学校、学生、家长等关系谋取私利,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不强托家长办事,不训斥、指责家长。不参与赌博、迷信等严重违背教师形象的事。
9. 为学生服务,工作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不搞二职业,尽心为学生,尽职为事业,倡导敬业、勤业、创业的良好风气。树立起良好的学校教师形象。
10.教育学生注意各种安全,劝阻一切危险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有义务当时清除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当学生及其他教师人身受到严重威胁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协调解决。
11.坚持按组织程序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不搞自由主义。
12.车辆停放在定的位置。讲究卫生,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借用公物及时归还,损坏公物自觉赔偿。发扬主人翁精神,节水、节电、争当学生楷模。
13.教职工须遵守劳动纪律,对年老多病和长期患有慢性病,身体差的教师,经学校同意给予适当的照顾。
14.教职工执行制度情况,要列入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的范围。严重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还应受到纪律或法律的处理。
 
教师教学工作常规条例
一、制定教学计划要求
1.每学期开学时要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要深入钻研课程标准,通读教材,确定本科要达到的双基要求,能力要求及思想、情感教育计划。
2.开学头一周交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课程处主任(年级主任)审批后不得私自改动。
二、备课要求
1.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了解学生实际,通读教材,备好每一节课。
2.备课既要求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学生的学法和教法,要以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3.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要清楚,切实能指导好,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抄袭人家教案,教案中要求课时教学、目标准确,重 点、难点明确,有教具准备(结合上课内容),教学过程清晰有序。
4.年级教导处(课程处)每周对教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分等级计入教学常规考核。
三、上课要求
1.听到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站在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要进教室。
2.上课时教师应站立讲课(特殊情况需得到学校领导批准),上下课与学生相互敬礼问好,用普通话教学,仪表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教态自然。
3.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手、勤动口的机会。
4.上课时关闭手机或调到静音,不接打手机,不会客,不迟到、早退,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教室。
5.要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随便把学生拉出教室,要尊重学生,不漫骂、嘲笑、挖苦学生。
四、作业
1.作业本要求做到五统一:本子统一、封面统一、书写格式统一、作业内容统一、批改符号统一。
2.批改及时,每次批改均应写明批改日期,批改后应将问题及时讲评。
3.批改作业前应检查学生交作业的情况。
4.教导处对作业每月进行月查,检查结果记入教学常规考核。
五、辅导
1.课堂照顾大多数,厚爱中下生,关注后三分之一,实行三多(多提问、多鼓励、多辅导),激发兴趣,不断增设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2.教师要安排个别辅导时间,及时解答学生中疑难问题,并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给予指导,对优生进行辅导可和学科竞赛相结合,努力提高优率,确保合格率。
3.教师要积极承担课外活动课的教学任务,集中辅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
六、考试
1.试题按大纲要求,不出偏题、怪题,注意知识坡度和覆盖面。
2.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及时检查反馈,每位教师每学科按单元乘分,每学期不少于四次,根据4次情况给出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提问、小训练、作文、实验制作,创造发明等。
3.期末试卷要认真按标准批改,取得期末成绩,学期总成绩算法:平时占30%,期中占30%,期末占40%。根据学期总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
4.在学期成绩基础上评出学年成绩,学年评定方法:一学期占40%,二学期占60%,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5.考试评卷后,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教务处,以利于改进和提高。
 
班主任工作常规
班主任是学校任命,全方面负责一个教学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方面工作的教师。新时期的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者,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家校间沟通的桥梁,是学校领导实施素质教育、完成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为使班主任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深化常规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确保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特制定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如下:
一、日常规(每日班务工作)
1.检查学生仪表,督促学生穿校服。
2.早、午、课间班空均应到班上巡视、观察学生状况,洞察学生的情绪、学习气氛、班容班貌等。
3.掌握学生每日出勤情况,办理学生的请假手续,及时发现流动生。
4.督促学生履行卫生清洁职责,落实好班务承包,了解当天的评 比结果。
5.做好早操课间操的跟操工作。
6.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作业,按时交作业。
7.及时向科任教师了解上课情况,及时处理本班的偶发事件。
8.落实好学生值日班长制度,记录好班务日志。
9.开好夕会,做好当天总结。
二、周常规(每周班务工作)
1.周一开好主题班会,做好上周的常规评价,安排好本周的班务工作,使班务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2.指导本班开展好班、团队活动、文体活动。
3.严格抓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4.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有效的主题教育。
5.督促学生完成“成长档案”,写好上周的我的成长故事
6.做好班内学习小组的评价工作。
三、学期常规(每学期班务工作)
1.班务布置要有五表(座次表、课程表、班干部分工表、班务承包表、小组量化表)。
2.建立健全班务承包制度和各项纪律制度,奖罚分明,严而有序。
3.班干部会议至少每两周一次,并作会议记录。
4.学生期中、期末写好总结。
5.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建议做好交流记录。
6.开好期中、期末班研会,听取本班科任教师的反馈意见。
7.对本班学生的偶发事件、违纪行为,班主任有责任对其尽心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8.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优工作,完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运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力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涉及面广,教育管理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国家集体的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安全工作要求
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各类仪器保管室、电脑室、电教室、音乐室、图书室、会议室、办公室、库房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由总务处定专人落实管理,列出责任人员名单,严格执行各室《管理条例》,遇台风或天气恶劣时,要提前进行全方面检查。
2.学校供电系统及电器设备(包括电灯、电扇、饮水器、电脑、电视机、校园广播、打印机、投影仪、摄像机和学校电教设备等)。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总务处、行政主管,电教人员负责管理,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不准在校园内及各室安装电炉等电器。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绝缘密封。(注:教室电灯、校园广播、校园室外用电线路安全、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电教设备,教学办公设备安全,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由教务主任及其使用教师负责。)
3.学校饮用水源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管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
4.学校保安人员配备良好,人员素质可靠,训练有素,严格值勤保卫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5.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安全教育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由总务室、分管校长管理检查。
6.学校体育、艺体场地、器材及体育、艺体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安全事故,由教育副校长、教务处及艺术、体育教师负责管理。
7.学校劳动教育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由值周领导、班主任负责管理。
8.学校实验室应有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实验事故,由教务室主管和有关实验教师负责。
9.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上奔跑踊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由学校保卫、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
10.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主任主管负责。
11.学校教室、各室要经常通风,人离开时及时关灯、关闭门窗,班主任与各室负责人负责。
二、安全工作管理
1.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并作为学校领导工作考核和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标准。
2.学校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及班主任组成,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经常组织安全检查。
3.注重各项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等有关的专业培训。
4.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由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共同督促落实。
5.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与个人、立功者可予以重奖。对经检查或发现违反安全条例和安全制度者,视情节重轻、后果大小给予处罚。
说明:
1.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者,学校给予奖励。
2.对在安全工作中未能履行好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与学校的有关考核挂钩,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遇责任人工作变动,其接任人为自然接任人。
 
领导干部考评方案
为加强干部管理,调动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德 (10分)
针对领导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带头意识、公平感等诸方面,结合日常观察、干部互评、教代会评议等环节所有干部按1:1:1比例划分为A、B、C三等,A等记为10分、B等记为8分、C等记为6分。
二、考勤(10分)
依据学年累计考勤结果,扣分少的记为10分,其余按扣分比例折算记分。
三、考能(30分)
1.依据学校对各中层部门每周考评结果汇总计算出各中层部门的全年总积分,一名记为3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记分。
2.分工领导按所分管部门得分的平均分记入个人能力得分。
四、考绩(30分)
1.依据学校下达的部门工作目标(学校将目标下达给分工校长,分工校长负责将目标分解到每个中层部门)计算出每名干部目标达成率。
2.依据目标达成率高低,将所有干部进行排名,一名记30分,其余按达成比例折合记分。
五、其它(20分)
1.反思学习
干部能自觉主动地学习管理理论、教育理论等,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所记笔记认真,反思深刻,计划或总结,针对性强,反映了较高的管理水平,依据检查及各项汇报交流材料情况,按1:2:1比例分别按5分、 3分、1分进行记分。
2.听课研讨
依据领导干部听课、参与教研活动的节数、次数进行排名,一名记为5分,其余按节(次)多少折算记分,达不到每周听课规定节数,每少一节(次)扣0.5分。
3.兼课质量
(1)兼课的干部依据考试中学科成绩适当加分,高不超过10分。
(2)兼非统考科目的干部依据学生评教情况适当加分,高不超过7分。
 
中层部门考评方案(试行)
为促进学校各中层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特制定部门考核方案。
一、常规工作考核(30分)
1.考勤(5分)。依据部门教师出勤率(经学校批准的长期病假除外)和学校集合活动的参与率排名赋分。
2.处室文化建设(5分)。严格遵守学校办公纪律,积极争创和美处室,不吸烟,不影响他人。依据每月对部门处室检查和日常观察计分。
3.做好本处室常规工作(10分)。处理好本部门日常管理,做好资产维护和师生安全工作,按行事历扎实开展工作。工作不力或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1-5分。
4.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10分)。做好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和迎检工作,有一项工作落实不力扣1-2分,被上级批评通报的每次扣2-4分。
二、重 点和创新工作考核(30分)
1.全方面落实学校工作计划,自主开展学月自主项目建设。(20分)学期末依据每月师生满意度测评汇总得分。
2.干部自觉读书与反思。(10分)根据学校对干部读书、听课、日志要求,期末评定得分。
三、创先争优考核(40分)
1.工作绩效(30分)
教学质量依据县乡抽测成绩给年级、课程处排名赋分。
其余部门按县年终督导单项成绩和师生满意度调查计分。
2.突出成绩(10分)
积极争创上一 级专项荣誉,承办县以上专题现场会,成果经验被广泛推广。依据县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加分项计分办法计分。
四、奖惩办法
1.依据部门考核结果,在教师个人考评分数的基础上适当加考评分。在教师年度考核和各类评优树先名额分配时有所体现。
2.依据考评结果评选优处室和学校优教育工作者。
3.部门考核有学校校务办公室负责,每月考评一次,每学期评定表彰一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以全方面提高教师职业素质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宁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引导和督促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主要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方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方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方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方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开展评议活动。
教职工自评:教职工根据职业道德自评表开展自我评价。
学生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家长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抽选部分家长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的部分家长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的家长对其进行评议。家长参与考核的人数有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
考核小组评价: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做好记录,建好档案。学年末,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师德考核的基本方式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五)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优;60-89分,定为合格;60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等次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以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 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记入教师考核档案,作为对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优者,在职务评聘、评先树优、培训学习时优先考虑。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得申报晋升高一 级专业技术职务。今后推 荐校级以上优教师(优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师德考核须为“优”等次。
 
教师考评方案
为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增强教书育人的本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考评总则
一、教师考评分为教学常规、育人质量、教学质量、教师发展和特别奖惩五部分。
二、教学常规、育人质量、教学质量、教师发展的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40分,30分。教学常规平时做好各项积分统计,每月评定一次,全年总分/月数为学年此部分得分。育人质量、教学质量、教师发展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特别奖惩分数单列,学年末由考评领导小组决定。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依据学年班主任考评结果,适当附加分。
三、考评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做为教师年度考核优、评优、晋级、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考评细则
一部分 常规工作(50分)
一、教学工作量(30分)
课程中心和学生成长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参考课时数、班级数或学生数等参数,制定教师工作量计分办法,经学校通过后执行。以30课时为标准课时,每课时计1分。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分值。临时性工作可另计工作量。各部门每月末依据教师实际工作数量统计教师工作量得分。
二、出勤情况
考勤实行从学年总分中直接减分的办法。考勤参照学校《考勤制度》。每天按8课时计,请病假1节扣0.05分,请事假1节扣0.1分,旷工一节扣0.3分,误课1节扣0.5分。全校性集体活动(学校公派活动除外)不参加每次扣0.3分。
三、教学常规(20分)
1.工作计划、总结(1分)
每学期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或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
2.备课(5分)
(1)备课注重实效性,杜绝 不备课、不进行二次备课、以课件代替备课等现象的发生,做到备教一致。不按要求备课按学校规定减分。
(2)按时参加集体备课,不参加者或态度不认真酌情减分。
3.课堂教学(6分)
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下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效果良好。每月依据学校或教研组听课打分。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出现迟到、早退、拖堂现象。(2)旷课。(3)上课秩序混乱。(4)学生上课睡觉而不制止。(5)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6)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4.作业设计与批改(5分)
作业内容精心设计,分层布置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业批改及时规范,及时讲评。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2)作业设计不科学,低效,机械重复书写作业多。(3)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4)没有及时讲评。
5.考试(3分)
及时做好单侧和期中期末考试。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2)弄虚作假。(3)批阅不及时。(4)不认真批阅。(5)不做试卷分析。(6)不及时反馈。(7)未对成绩差的学生进行分析与个别指导。
注:不担任教学工作的老师依据日常工作情况计分。
二部分  育人质量(30分)
一、职业道德(10分)
按照《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办法进行考核,折合后按满分10分计分。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方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方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方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方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学生及家长满意度(20分)
每学期期中期末,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和学生对每位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依据测评结果,按等次赋分。
第三部分 教学质量(40分)
1.获得学校教学工作特等奖记50分,一等奖记40分,二等奖记30分,二等奖以下记20分。每年度上下学期分别占40%、60%的权重折合计分。中考成绩按120%的权重计分。
2.为倡导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作业满意度问卷,用学生作业满意度系数乘以考试成绩计算教学质量。
3. 语文教师的评价海量阅读占20%,考试成绩占80%。
4.教师承担多个学科的教学,综合考虑各个学科评价成绩。
5.不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依据满意度测评赋分。
第四部分  教师发展(30分)
1.参加教研活动(4分)
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全员研修活动。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公派活动除外)扣0.5分,不积极参与讨论每次扣0.2分。
2.讲座及经验介绍(百家讲坛)(3分)
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按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累计计分。
3.课题研究(3分)
承担各级教研课题结题时计分,主持人按省级课题3分,市级课题2分,县级课题1分,校级课题0.5分计分,参与者折50%的权重计分。
4.论文发表(5分)
独立撰写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国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计分。两人以上发表的一作者折60%、二作者按40%的权重计分。
5.能手、带头人、优课、公开课、观摩课(3分)
获省市县校级分别按2,1.5,1,0.5计分,累计计分。
6.辅导学生(2分)
获得国省市县级辅导一等奖按2,1.5,1,0.5计分,二三等奖80%、60%的权重折合。
7.校本课程研发。(5分)
编写学校课程,得到实施与推介者适当加分。
8.读书和日志(5分)
每两月读书一本,每年至少读6本,每本书撰写笔记不少于2000字,心得不少于800字。每周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撰写不少于600字的日志一篇。及时上传读书和日志情况,每学年分等次计分。
以上每项得分不得超过小项满分,其中“3,4, 6”项按高的一项计分。
第五部分 特别奖惩
奖惩赋分由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奖励
1.为教育教学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嘉奖者。
2.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产生较大影响的好人好事,事迹较突出者。
二、惩罚
1.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担任班主任,因疏于教育和管理,班级出现了违法犯罪学生或重大违纪学生。
4.班主任和教职工因工作失误,造成了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违反廉洁从教原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参与邪教活动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8.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9.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方面。
说明:
本考核中小学以学部为单位考核,其余以部门为单位考核。
本方案已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从即日起实施。
附: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讨论稿)
1.备课:每备一节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生按1.2的权重计分,科学社会按1.1的权重计分,其他学科按1.0计分。
2.上课:每上一节课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生按1.2的权重计分,科学社会按1.1的权重计分,其他学科按1.0计分。
3.自习:下午自主自习每节按0.4课时计算,晚上自主自习每节按0.8课时计算。(40分钟为一标准节)
4.晨读:每节晨读按0.4课时计算。(30分钟为一标准节)
5.活动课:有备课和记录的40分钟一节按0.6课时计算。体育教师带早操和课间操按20分钟计算。
6.临时性工作:路队、午读及临时性工作原则上按自习权重计分。
7.作业:语文作业一至二年级每班按6课时计算,三至五年级每班按8课时计算,六至九年级每班按4课时计算;数学作业一至五年级每班按4课时计算,六至九年级每班按3课时计算;英语作业三四五年级每班按2课时计算,六至九年级每班按3课时计算;物理、化学每班按1.5课时计算;科学、社会每班按0.5课时计算;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班按1课时计算;美术按每班0.5课时计算。由于每班实际学生人数不同,在计算作业课时量时,小学按每班的实际人数/40来计算任课教师作业课时数,初中按每班的实际人数/45来计算任课教师作业课时数。
8.兼职:中层每周按10课时计算,初中学管、课程、年级主任按12课时计算,计生工会按5课时计算,干部担任两个职务的按150%的权重计算;教务员、学管干事每周按相应中层的30%的权重计算;教研组长每周按1.5课时计算;备课组长每周按0.5课时计算。教辅后勤人员的工作量由部门确定,学校认可后实施。
 
班主任考评方案(修订稿)
班主任工作考核包括班主任日常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班级文化建设、班级教学成绩、满意度测评五部分,每学期满分为1600分。其中班主任日常工作、班级日常管理每周考评一次,每周每个班教师日常工作基础分10分,班级日常管理基础分20分,学期末累计每周考评分。班级文化建设分期中、期末两次评定,每学期总分为300分。班级教学成绩500分,期末评定。学生和家长满意度测评分期中、期末两次评定,每学期总分为200分。两个学期考评汇总作为班主任学年工作的考核成绩。
一部分:班主任日常工作
一、就餐跟班
班主任应组织学生有序、文明就餐,学生就餐不按秩序排队、纪律混乱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根据情况每人次扣0.5-1分。
二、就寝跟班
午休和晚休时间,班主任应根据学校要求及时到达本班学生宿舍指导学生入睡,等本班学生全部安顿好后方可离开。午休全程值班的班主任,在整个午休期间须始终坚守,确保本学部全体学生入睡率达到90%。
各班主任须按照学管处的安排表值班,无故不到或签到不巡查的每次扣1分。全程值班的班主任不能按时到岗、中途离岗,午休质量差的每次扣值班班主任2分。
三、早操、课间操跟班
早操时,班主任应按照值班表跟操。课间操时,班主任应指导学生做操,并跟随学生跑操或与学生一起规范做操。否则视具体情况每次扣0.5—1分。
四、参加会议
①不能按时参加学管处会议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参加学校会议的,每次扣2分。
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召开班会、班会时间上其他课或班会效果差的,视情况每次扣0.5-1分。
③家长会准备不充分、家长到会率低、效果较差的每次视情况扣0.5-1分。
④参加会议时发言、与学生或家长交流须使用普通话,否则每次视情况扣0.5-1分。
五、上交材料
上交材料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能按时上交有关班级工作的计划、班会备课、班级工作论文、总结、表册、数据等材料或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扣0.5-1分。
六、其他 
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作为代表发言的视情况每次加0.5-1分。能在上一 级部门(乡、县、市)就班主任相关工作发言的,视情况酌情加1-2分。其他情况由学生成长中心酌情加减分。违犯上级师德规定,班主任当周或当月考评分为零,评优一票否决。
二部分:班级日常管理
一、评价办法
1、所有检查项目分为定时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 。每周每班20A,即20分。根据检查情况,给予+A+B,不加不减,-B-A等不同等级(1A=2B)。各项检查每周汇总一次,每月累计后评出先进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2、为学校做出贡献或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适当提高等级;发生不良情况的,根据程度降低等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取消本周先进班级的参评资格。
3、所加减分以反馈单的形式报送各班班主任,以便及时了解班内情况,处理班内出现的问题。
二、评价细则
1.学习
要求:校园内与他人交流使用普通话,书写使用规范汉字,不无故迟到、旷课,班风正,学风浓,早读、自习纪律良好,考试不作弊。
(1)有1人迟到(抽查)-B。
(2)有2人迟到或1人旷课(抽查)-A。
(3)学习风气不浓,班风不正,自习纪律差,学习委员不能起带头作用-B。
(4)学习风气差,班风不正,早读、自习纪律混乱-A。考试作弊每人次-A。
(5)发现1人次不说普通话或不使用规范汉字-B。
2.礼仪
(1)文明礼貌要求:在校内使用文明用语,团结同学,不打闹、不说脏话;互相帮助、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学习雷锋、拾金不昧;按规定放置自行车;进办公室喊“报告”;集体活动要排队等。
①尊敬师长,拾金不昧,团结同学,主动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B。
②有不团结现象,见了老师不说话,拾到东西不交公,进办公室不喊“报告”,欺负同学-B。
③打架,骂人,偷窃他人财物-A。
(2)爱护公物要求:爱护公物,花草树木,节约水电,不乱刻画,不穿越草坪。
①主动浇花、浇树,维护公物,检举破坏公物行为的+B。
②随便刻画,不及时关灯、关水笼头,不爱护公物,踩草坪等-A或-B。
(3)集会要求:集合迅速,听会安静,队列整齐,行进过程中步调一致,不散乱。
大型(班级、学校)
①集合速度慢,队伍欠整齐,有说话现象,缺席1人-B。
②集合速度太慢,队形混乱,有大声喧哗现象,缺席2人-A。
小型(班干部、学生会成员)
①迟到1人次-B。
②迟到2人次或1人缺席-A。
3.卫生
(1)室内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教室桌、凳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灯棍、黑板等无灰尘,无死角。废纸、塑料要放到纸篓内。
①主动弯弯腰捡垃圾+B。
②地面打扫不彻 底,将废纸揉成团或撕成碎片-B。
③地面未打扫、物品摆放不整齐,垃圾成片-A。
(2)卫生区要求:打扫彻 底,及时清捡垃圾,清理垃圾箱
①打扫不彻 底,发现一片垃圾或垃圾箱未及时清理-B。
①打扫不干净,发现两片垃圾-A。
(3)个人卫生要求:手脸干净,穿校服,不穿奇装异服,衣着整洁,无异味。小学生时时佩戴红领巾。
①不按要求穿校服,手脸不干净或穿戴不整洁-B。
②不经常洗澡,蓬头垢面,穿戴很不整洁,异味浓重-A。
4.安全
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走读生上学、放学按规定站队,遵守交通规则等,学生在校不随便攀爬体育器械(做这些活动需要保护)等,注意防范各项安全事故。
①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视情况加A或B。
②有不安全的行为,不站队,用器械打闹,跑步上下楼梯,未经班主任允许出校门-A。
③不注意防范安全事故的-A,情况严重的取消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5.生活
(1)就餐要求:按《文明就餐标准》就餐。
①饭前不洗手,就餐时不安静、离位,餐盘内有较多剩菜-B。
②就餐时吵闹,浪费粮食,餐具内有大量剩菜-A。
③嫌弃统一饭菜,另外花钱购餐者每发现1人次-A。
(2)就寝要求:按《文明就寝标准》就寝。
①宿舍内物品摆放乱,不叠被,不经常洗澡,不按时就寝,无人时不熄灯,宿舍内有异味-B。
②影响他人休息,宿舍内下水道堵塞,从楼上往下倒脏水、扔垃圾,休息时间擅自离开宿舍、夜不归宿、招引社会人员寻衅滋事或留其住宿、打架斗殴、饮酒吸烟、私藏受管制刀具的-A,情况严重的取消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6.文体
(1)三操要求:班主任跟操,队形整齐,动作到位,纪律良好,呼号响亮,人数齐全。学生解散前班主任要进行2-3分钟教育。规范做眼保健操。
①有1人无故旷操或队列不整齐,动作不到位,做操时精力不集中,有说话现象-B。
②有2人以上无故旷操,或队形混乱,有说话、打闹现象或未做操-A。班主任无故不总结-A。
② 有1人不认真做眼保健操-B。
(2)两会:夕会、主题班会按时召开,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效果明显。
①组织不得力-B。
②无故不进行-A。
(3)宣传工作
要求:按规定上交各类稿件,走廊文化保护好,有特色。
①班级文化形式新颖,内容丰富+A。
②稿件价值高+B。
③板报不更换,文化氛围不浓厚-A。
(4)文艺活动
要求: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视比赛结果+A或-A。
7.特殊情况加减分
(1)加分
①参加全校性活动排名靠前的适当+A,参加上级比赛成绩优异的适当+A。
②参加义务劳动,视情况+A。
③为学校争得荣誉的+A。
(2)减分
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甚至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加倍扣分。
第三部分:班级文化建设
一、班级文化建设要求
和美班集体应是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精神家园,应是学生充分展示自我生命价值的平台,应是是学生主动学习、合作探究,不断进行自我教育的学习共同体。各班级应探索由班级管理走向班级建设:一是设计班级顶层文化,包括核心价值观、班级精神、班训,形成共同愿景;设计班级文化标志,包括班歌、班徽,让学生感受家的温馨;二是重建班级组织架构,设立班级管理事务项目组,全班同学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个性、愿望等报名参加项目组工作,让学生成为班级主人;三是设计班级自治制度,“我制定,我遵守”,组建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学习、合作模式。四是依据学校德育规划和本班级文化建设特色开展活动。通过和美班集体的建设,让学生建立融洽互进的人际关系,学会在一个团队内学习和生活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
二、评价办法
每学期班主任分期中期末两次以PPT形式展示本班级文化建设情况,学校组织评委打分。
第四部分:班级教学成绩
考试学科获得班级教学成绩特等奖记430分,一等奖记400分,二等奖记370分,二等奖以下记340分。班级进步明显的适当加分。
考查学科综合评定获得一等记100分,二等记90分,三等记80分。
第五部分:满意度测评
学校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组织学生和学生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本学期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记入班主任考评量化。
说明:1.班主任由学生成长中心负责考核,资产处和艺体课程中心等部门提供相关检查和比赛数据。2.班主任考评结果做为教师考核和评定优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本方案已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从即日起实施。
 
教研组考核方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研组队伍建设,强化教研组工作的计划意识、质量意识和文化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指标及分值
分教师发展评价和学科成绩两部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部分:教师发展评价(100分)
1.计划、总结制定(5分)
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开学初科学制定计划,同时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的规划逐一清晰体现在教研组行事历上。开学前上交课程处。
做好学期的工作总结。对照工作计划与目标,对所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果、总结的经验、存在的不足等做系统的回顾和反思,撰写成总结。放假前上交课程处。
2.教学常规检查(15分)
配合好课程中心对教师的备课和作业等各项常规定期检查、评定、指导。
3.打造高 效和美课堂(10分)
建立高 效和美课堂评价指标,归纳出高 效和美课堂的基本理念和关键要点,建立基于课程标准的不同课型的高 效和美课堂基本范式,并应用于课堂。
4.教研组文化建设(10分)
结合学科特点,打造学科教研组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
5.扎实开展教研组文化活动(20分)
通过组长沙龙、教研组日、学科日、网上论坛的平台等各种教研活动,抓好抓实教研组活动,组织本组成员积极参与。安排好备课组活动。
6.开展“六个一”活动(10分)
每学期在教研组中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每位教师通读一种学科教学专业刊物,研读一本专业理论著作,撰写一篇研究性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开设一节校级以上研究课,命制一份试题,在正规刊物发表一篇高质量的论文。
7.开展课题研究(10分)
鼓励科任教师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开展课题研究,做好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8.应用信息技术运用能力(10分)
全方面掌握白板使用方法,熟练制作数字故事,各学科制定完成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微视频。
9.建立教学资源库(10分)
建立本学科的资源库,加强对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其内容包括:教研组材料,教师本学期教材、备课、课件,历年毕业试题、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题、兄弟学校的试题、题目精选等。
二部分:学科成绩(100分)
根据县期末质量检测各年级平均名次,一名记100分,二名记95分,三名记90分,…以此类推。乡质量检测的学科按县质量检测的学科的80%赋分。没有检测成绩的学科按学生参加上级比赛成绩和教学质量赋分。
四、考核说明
1.获得县优教研组(备课组)加10分。
2.本考核按学期进行,分为“优”(85分及以上)、“合格”(70分—85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三类。
3.对评出的优教研组给予组长及组员一定的奖励。考核等级不合格者,取消教研组长下一年参评资格。
4.教研组工作由课程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核。
 
备课组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备课组队伍建设,强化备课组工作的计划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细则
1.做好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反馈与考核(25分)
A、能及时传达教导处、教研组等部门的通知,得5分。没有传达或传达不及时一次扣0.5分。
B、协助教导处做好各项教学常规检查工作。能认真、客观地做好每学月的检查、反馈和总结工作,得10分。检查不认真、反馈不全方面、不总结,每次扣1分。对于备课组内教师的各项评价按1:1:1的比例划分A、B、C,并及时向教导处提供能够反映本组实际情况的考核数据。对于组内教师打分相同且没有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
C、在学校组织的常规检查中,本组教师各项指标考核较好的备课组得5分。组内教师有1—2处问题,得4分。有3—4处问题,得3分。有4处以上问题,不得分。
2.组织参与教学专题研讨、教学观摩活动(15分)
A、(组长个人或组织备课组成员)能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回来后及时组织备课组成员认真传达学习,得5分。不能传达或传达效果差的,每次扣2分。
B、能按学校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组内教学专题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选取的教学专题符合新教育理论,得5分。未按要求开展研讨的,每次扣1-2分。
C、能根据学校的要求积极推 荐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并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参与听课和研讨,得5分。听课、评课人数不齐的,或评课只有一人发言,其余不发言的,或只讲套话,无实质性评价的,发现一次,扣0.5分。只听课不组织评课的,发现一次扣1分。
3.按时组织开展教研活动(15分)
能认真组织本组成员按时开展每两周一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得5分,缺少一次,扣1分。每次教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注重实效性,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提升明显,得10分。教研活动无计划,随意性大,质量不高,每次扣2分。活动没有及时记录或者记录不详尽,每次扣1分。
5.及时开展集体备课(10分)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每单元进行一次集体备课,并做好备课组活动记录,得10分。每少一次扣2分,组织不力或记录不详每次扣1分。
6.教学质量(15分)
依据学期初学校、教导处制订的质量目标,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依次记15分、10分、5分。
7.教科研成果(10分)
各类竞赛成绩及教师的科研成果获 奖情况与备课组考核挂钩。
8.整理备课组材料并且及时归档(5分)
根据要求按时提交各类材料,齐全、规范、有特色,得5分。材料缺少或者组员完成情况整体不佳,摆放零乱,每发现一处扣1分。
9.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5分)
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教导处、教研组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得5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视其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三、考核说明
1.本考核按学期进行,分为“优”(85分及以上)、“合格”(70分—85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三类。
2.每学期评选出优备课组1-2个,给予备课组长及组员一定的奖励。考核等级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年参评备课组长资格。
3.备课组工作由教导处和教研组长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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