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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饮中心学校小学部“文明教师”评选 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 学校文明程度和广大教师文明素质,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配合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在全校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
   二、活动内容
    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4.积极参加文明学校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评选原则:
1、由参选的文明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进行投票选举。广泛宣传文明教师的文明事迹,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教师文明素质的过程。
2、在学校公众微信群公示,宣传,学校表彰。
3、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见习教师)不参加评选。
4、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乱收费、师德等方面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病事假超限,有违纪行为给工作带来损失或有较大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
评选时间:9月14日-9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文明教师评选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深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活动。活动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力求客观公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活动中领导小组和相关负责人、教师要切实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活动的有效进行,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乡饮中心学校小学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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